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 国际申请号:PCT/CN/2008/073220
V.V、按细则43之二。1关于新颖性、创造性或工业实用的理由;支持这种意见的引证和解释
1、 意见
新颖性(N) 权利要求 1—5 是
权利要求 无 否
创造性(IS) 权利要求 4 是
权利要求 1-3,5 否
实用性(IA) 权利要求 1-5 是
权利要求 无 否
2、 引证和解释
对比文件1:CN1045826A(菲利浦灯光制造公司),03.10.月.1990(03.10.1990),说明书1—2页、附图1—2。
对比文件2:CN2237651Y(关恩正 等),16.10月 1996 (16.10.1996.)
新颖性:
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蒸发器,对比文件1(CN1045826A)公开了一种蒸汽熨斗,其中(说明书1—2页、附图1—2)公开了如下特征:包括储水室3(相当于水箱)、蒸发室(漏斗围起来的空间)、电加热元件5、蒸汽孔6组成,储水室3和蒸发室隔开,底部保持相通(见图1),储水室3和蒸发室上方压力保持相同。对比文件1未公开权利要求1中如下特征:所述水箱有一水位自动补偿装置。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符合PCT第三条(2)的规定。
权利要求2—5是权利要求1的直接或间接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5也具有新颖性,符合PCT条约(2)的规定。
创造性
权利要求1未被对比文件1公开的特征是:所述水箱有一水位自动补偿装置。其作用是自动给水箱供水。对比文件2(CN223765Y)公开了一种蒸汽发生器,其中(参见说明书第二页、附图1)公开了水箱14内装控制自来水进水的浮球15(即浮球阀)。其作用也是能自动给水箱供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1中的启示,所以权利要求1不具备PCT第33(3)条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引用了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2(说明书摘要)中公开了:水位自动补偿装置为浮球阀。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隔离物为隔离板(见图书2),隔离板底部有一开口16,使得蒸发室和储水室相通,蒸汽在蒸发室上方冒出。而在隔离板口处加设空心管实现连通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在隔离板上设引水槽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规能力内可以实现的,所以权利要求2不具备PCT条约第33(3)条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引用了权利要求2,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具有密闭壳体1,其四壁相当于箱体,顶部相当盖板。而蒸汽出口位置是可以选择的,所以权利要求3不具备PCT条约第33(3)条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5引用了权利要求1—4任一项,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在蒸发器1底部设置一排污接11(即排水口),所以权利要求5不具备PCT条约第33(3)条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4的附加特征既不是本领域公知常识,也不是能从现有技术中得到教导而得出,因此权利要求4包含创造性步骤,具备PCT条约33(3)条规定的创造性。
工业实用性:
权利要求1一5的发明均可以在蒸发器领域得到应用,具备工业实用性,符合PCT条约第33(3)条的规定。
·本文只代表博友个人观点,版权归作者和央视网共同拥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