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给班主任批评权必须有细则的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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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批评权
教育部给班主任批评权必须有细则的跟进
原创:上海阿蔡
8月23日新华网消息说:教育部近日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的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明确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由此开端,教育部门中学校的老师可以有了对学生的更多的教育权利,这就是社会上普遍所说的“批评权”。应该说,教育部的新规是相关教育部们的岗位职责的扩建与申明,它的颁发有利于学校教师的责任明确与责任的强化,也是在制度上免除了教师所具有的责任恐担心理,是为教师们可以大胆地批评学生中的不良行为颁发了一个尚方宝剑。
但是,本人认为:如何规范教师拥有批评权的尺度及规范的细则的出台,它应该是教育部“新规定”所必须跟进的一项必要的工作,它不能被更多的延迟和滞后!否则,也必然会产生“执法无度”的后果。同时,也会给一些学生和家长带来无谓的担忧。虽然,人们都希望学校有更好的教学手段来培养出更多的好学生、好孩子,但基于我国社会的独生子女现象,我们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往往都会由此而多了些对孩子与学生的批评畏惧之心,家庭或学校在如何发挥“批评”的功能上也往往难以到位,因为;批评本身是一门高深的沟通方法与艺术方法的综合的学问。相反,在过去的针对学生的批评中,也有经验不足,或意气用事的老师过度滥用师道尊严的地位违规超越”批评尺度”,从而导致学校和家长的不希望发生的事件的发生,这也是一个客观的存在.
对此,在以往的记载中,正反两方面的案例举不胜举,喜者,可以自我标榜;虑者,则更为复杂,如一言不合,导致学生离家出走,或旷课在外,或从此导致孩子与学生自卑心起,难以面对前程,更有甚者,还有因一语不中听者而导致孩子或学生轻视少年生命而轻生不顾的境地。总之,批评教育孩子与学生,这对于家长和学校的老师们都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
因此,在对比与回顾“批评”之难的现象中,我们在面对教育部近日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明确“批评权”一事的时候,千万不要忘呼所以,千万不要想当然的简单的叫好一阵,我们不妨尽早呼吁教育部更快地跟进落实“批评权使用指导细则”以免事倍功半,这也是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教育管理的必然要求。同时,有此跟进的细则,也必然是“新规”所含“批评权”的有效运用的更好的保障!
阿蔡 于2009年8月26日中午1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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