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精彩杨澜》惊诧名人杨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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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4-04 13: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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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精彩杨澜》惊诧名人杨澜
本想投其所好,无奈手法太糙。惹出主人烦恼,落下一脸羞臊。一段小令吟罢,引出近期发生的一段热门故事,说的是有张路、艳晶的两位作者,辛辛苦苦地写完《精彩杨澜》书稿后,交由中国铁道出版社于2007年10月出版,据说出版后即成了畅销书。杨澜的一位朋友在买到这本书之后,想让杨澜签字以作留念,谁知杨澜得到这个消息并看到自己的照片出现在此书的封面上时,感到非常惊诧甚至气愤,于是她赶紧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声明,严肃指出《精彩杨澜》一书与自己无关。她在博客中这样写道:“无论是这位作者还是这个出版社,都没有事先征求我的同意就出版了此书。”杨澜同时发现,该书内容有些源自其写的《凭海临风》;有些是历年接受采访的摘要;还有些和家人的对话则完全出自作者丰富的想象力,让她哭笑不得,其中的一些溢美之词则让她如坐针毡。“我看得出作者并无恶意,也做了不少资料收集,但是书中不乏以讹传讹,甚至臆想出来的内容。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就这样以我的照片为封面出版此书,总是不妥。”
针对杨澜在博客中谈到的内容,作为出书的中国铁道出版社一方,该书的责任编辑张宇则表示,他们在出版前一直在寻找这类题材图书,在出版这本书前曾经和杨澜“打过招呼”。当有记者追问杨澜本人到底知道不知道这本书的出版时,这位责任编辑语气也很肯定,回答是“她不可能不知道。”看来双方分歧还比较大。说起来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但它绝对是一个相当敏感的社会话题,好在杨澜本人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显得异常的大度和宽容,因为她在博客中有“我看得出作者并无恶意,也做了不少资料收集”这样的相对比较温和的词语,暗含有“高抬贵手,放他一马,不予追究”的意思,也许作者陪个礼道个歉或者发表个声明之类的也许就算过去了。至于要不要起诉,杨澜在自己的博客中并没有“严正声明”,可见还留有余地。我估计杨澜本人要看事态如何发展了。
作为一名局外的看客,我倒希望杨澜此次真的拿起维权的武器,诉诸法律为自己讨个说法。我有这样的想法并非在故意拱火,在阴暗的角落里硬要挑动人家当事双方来一场唇枪舌战,自己坐在城头观风景看热闹,而是因为我们现在太需要这样的一场诉讼来厘清“著作权法”中的某些概念了。特别是进入2008年以来,文艺作品侵权事件屡有发生,侵权纠纷有可能成为今年的一个热门词汇。在今年的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上,最先爆出的是蔡明的那句“为什么哪?”涉嫌抄袭;接着又牵涉到了赵本山和黄宏的小品段子也都有抄袭和剽窃嫌疑,再后来则是网上大炒郭德纲的某段相声涉嫌抄袭,郭德纲先生先是置之不理,后来发现这股风势不减才被迫发起自卫反击,找出种种证据证实自己并未侵犯任何人的权利;最近不知怎么这把火又烧到了“百家讲坛”著名演讲人纪连海先生的头上,说他的也侵权了;当然这次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还是《精彩杨澜》这一出,因为这里面含有著作权法的很多要素成分,比较有代表性,因此我才主张杨澜打这场官司。再说这个事件本身的情节和脉络都比较清晰,不属于葫芦僧断的那种葫芦案,只要认真就能够理出个一二三四来。而其他的几例所谓的涉嫌抄袭和剽窃的“案例”,则似是而非界限不十分的分明,从春晚到现在已经过去那么长的时间了,嫌疑还只是嫌疑,还不是一笔理不清的糊涂账!我们主张杨澜打官司并不在意到底谁输谁赢,而是要把它作为一个关乎著作权法的一个典型案例对待,常言说“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通过这场诉讼,让我们更加明白关于侵权、抄袭、剽窃、转载、摘录、引用、许可、创意等等的一系列涉及著作权法的概念问题得以澄清,划出侵权的黄红线究竟在哪里,好让人们尽量不踏黄红线以免违规,这也算是一次著作权法的知识大普及吧。
我本人对其中的某些概念就不太明白,比如关于“引用”的问题,它和“抄袭”和“剽窃”之间的本质区别到底在哪里?如果单从理论上讲,可能每个人都能讲得很透彻很明白,但一到实践中,可能就又模糊起来了。举例还说《精彩杨澜》这部书稿吧,作为作者在开始着手写这部传记的时候,是不是必须要征得本人的同意才能动笔?如果是,那么很多过世的名人的传记都是由后来人撰写的又如何解释?还有在我们读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著作时,经常会读到大段大段的引用其他人研究成果或者是观点的文字,这种引用如果不征得原作者的同意算不算侵权?还有当年我们党发表的批判修正主义的“九评”的文章,也需要引用对方的在各种场合发表的一些文章片段,这样的引用不可能获得对方的认可和授权,是否也算侵权?还有就是我们中的许多人都经常会遇到的一个最实际的问题,就是我们平时在撰写文章时,总要搜集一些素材,既然是“搜集”来的素材,就不可能是自家的菜园子里长出来的,它必然要出自某个人之手,这样的素材到底算不算侵权?特别是一些专家学者在写学术性文章,难免要摘东引西,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旁征博引”,这“旁征”肯定是旁人的东西,这“博引”来的断然也不是自己的,这样的所谓“旁征博引”算不算侵权和抄袭?有些问题在纸媒体时代也许还好辨别,因为有“白纸黑字”作证,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人们在信息大爆炸的冲击波中捡拾一些信息碎片算不算“剽窃”?正是因为有些问题我们闹不清楚或不太清楚,现实社会才闹出那么多的“某某教授的文章涉嫌剽窃”的典故来,因为这些人做学问往往喜欢“站在巨人的肩上”。
因为说不清楚,所以可能越说越糊,抛出一块小石子,希望引出田黄玉。在文章的最后郑重声明:此文在写作过程中参阅了杨澜女士的博客文章,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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