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自由摆卖不必“因噎废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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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摊贩自由摆卖不必“因噎废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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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根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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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 2009-11-07 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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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当中,城管与流动摊贩的角逐煞是吸引眼球,也因此酿成一些谁也不愿意看到的不幸事件。广州市天河区有关部门顺从民意,从11月1日开始试点摊贩自由摆卖政策,着实令人欣慰,可没想到才3天时间就被叫停了。
公众看好的这项试点浅尝辄止、无疾而终,让人不胜遗憾。至于原因,却没个交代。但从相关报道中可以发现,主要是街道办受到了城管方面的压力,也有摊贩嫌收费过高的原因(报道中并没有说69个格子是否满员)。
既然摊贩积极踊跃,甚至“有个卖鲜花的,一个人就租了10格”,既然他们规规矩矩地局限在官方划定的格子里经营,留出的通道宽窄并不影响来往行人甚至推车通过,那么为什么不坚持下去呢?难道说还得假以时日慢慢地“统一认识”?难道说还继续城管与摊贩的“战争”甚至发出让城管队员“学会跑”这种奇谈怪论?
街头流动摊贩的存在,不光是贫困百姓谋生存的手段,也是对市民群众需要但正规商场超市缺少的针头线脑诸多廉价小商品的拾遗补缺,可以说是需求决定了存在。因此,就不能武断地取缔了事,甚或取缔不了就长年累月地以城管对付,直至为此把城管“武装到牙齿”。
正视并容忍流动摊贩现象是必要的。事实上在一些国家或城市,流动摊贩倒成为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一些外地来客都喜欢这些摊贩集中之所,倒不见得非要买到什么东西,更多的是走走看看。因此,何不改变思路,争取达成双赢的局面呢?
作为政府部门,也别贪图从这些流动摊贩身上收多少税费,权当扶贫济困了。再说了,人家自食其力辛苦摆摊,总比一味依赖政府救济要好吧。因此,广州试点流动摊贩自由摆摊,方向正确,做法可取,只不过细节问题尚需进一步打磨,切不可因噎废食,就此罢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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