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树骗保“撞”出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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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树骗保“撞”出了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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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根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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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 09-26 00: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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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在成都市的一条偏僻马路上,大白天经常有人驾车前来撞树,为的是“制造”事故现场向保险公司索赔。附近百姓在树上挂上“严惩撞树骗保”的警示牌后,那些人索性直接撞路边的房屋。无独有偶,广东阳春市也有司机故意开车往路边的台阶、石头上蹭。据了解,这也是当地一些汽车修理厂制造汽车索赔事故的惯用手法。
虽然保险公司为防范保险诈骗费尽心机,制订的格式合同保险条款非常严密,不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修理厂又算计上了保险公司,因此就有了这种荒唐的驾车撞树、撞墙、蹭台阶、蹭石头之举。对于这种实施“金融诈骗”的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可多方面分析一下,是不是也该审视一下相关的保险规范呢?
比如说,保险公司机动车保险格式合同都规定,小刮蹭也要逢案必报,否则不予理赔。这样,有的车主嫌麻烦,为了图省事,多次刮蹭后才一并修理。而修理厂却不能同样省事,所以就有了驾车撞树、蹭石头多次“制造”事故现场的现象。笔者认为,不少车辆连续多年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难道就不能“累积”多次刮蹭之后再一次性修理吗?那样又不会给保险公司增加额外的赔付责任,却能让车主减少麻烦,何乐而不为呢?
为了防范修理厂诸如此类的保险诈骗活动,一些保险公司要求车主自己先垫付维修费用,再拿着发票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这种不够人性化的规定,给车主增加了多少麻烦!笔者几年前曾经开车在马路上无辜被追尾,对方全责。可笔者却为此在修理厂和保险公司之间跑来跑去,搭进去不少时间、精力和出租车费。因此,多数车主选择把车送进修理厂、等修好再取的“一条龙”服务,尽管可能存在保险诈骗风险。
因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格式合同和操作方面,是不是应该增强一些方便投保人的意识,尽量为客户着想。在此前提下再想方设法防范和控制保险诈骗风险?至于具体的对策,相信专业的保险公司应该能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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