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管与游摊 地摊 个人临时交易的一点想法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8-04 16: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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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全国城管联席会议召开,会上认为允许个体工商生存,游摊合法,我看了全部,个人认为全国城管联合会的说法有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为此我谈点个人看法:

第一、我国法律从未限制地摊,游商、地摊、流动经营者本身是合法的,只是没有到工商局注册、办证,工商也会因他们无固定经营场所、无注册资金,无经营项目不办证;

第二、工商办证后一年须年审,交各种管理费,这些地摊无力承担,无能维持;

第三、城管文明执法有待加强,流动经营业主不能有持无恐,合法不等于不受限制,应当尊守城市管理规定,工商局应为合符条件的流动地摊发放相关证件,并降低各种费用,成立为这些人办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为这些人服好务;

第四、城市规划时就要考虑这方面的因素,为地摊和农民和居民安排相关场地进行小交易、临时交易,以经营规模确定经营性质,城管加强城市管理,按城市规划执法,这样兼顾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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