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友谊和品质
2009年7月23日
有人说,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友谊。这是功利主义,典型的实用主义。
自从实行商品经济,国人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扎实奋斗,务实操作,计时计利,人人取得了丰厚的利益回报。有付出就有回报,有劳动就得利益。人人因利益而富足,生活因利益而舒适,精神因利益而满足。利益成为主宰人们奋斗程度和回报、生活充裕和状态、精神满足和愉悦的主要尺度。
其他一切东西都不得不渐渐远离人们生存和交往的范围,包括人们交往所需的友谊和人们生存必需的品质。
利益、友谊和品质曾经是相当的紧密。
那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大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建设社会主义、奔向共产主义,精神抖擞,群情激昂;人人舍己为人、助人为乐;人人舍小家、顾大家;没高低贵贱,没分配等级,没装腔作势,没宗派关系;干群团结协作,共同奋斗;讲私利可耻,讲贡献光荣;个个誓为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所作所为、所劳所获都表现出品质第一,友谊第二,利益最后。
正如毛泽东所说的:“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和“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毛主席的这两句话一是针对个人品质修养,一是针对人际交往原则。在个人品质修养方面,诚实是基础,是贯穿人生态度、办事方法的精髓。有了诚实的品质,才会有诚实的态度和诚实的工作方法。在人际交往方面,建立了友谊,才能统一思想、统一思路、统一方法、统一步骤,才能达到共同的目标。
时下的人心思利、人力求利将品质置之脑后,将友谊抛弃天外。利益最大化实现了,人心离散了,风气恶化了。讲奉献似乎与虎谋皮,讲和谐颇像隔山打虎。
所以现在我们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要求人人诚实信用。有了诚实信用,才能人人关系融洽、关系和谐。
但是经济利益总是与诚信角力,损害融洽关系、和谐局面的形成。为此必须强化法律规范力度,以法律的强制力规范人人的求利行为合乎诚信、求利结果产生和谐。这就要求法律的公正、公平、公开,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落到生活、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个细节。这样才能保证诚实风行天下,和谐早日实现。
但是,现实中常常有些特权人物滥用特权损害法律的公正和平等原则。这就为法律制约和规范经济和社会秩序带来了一些难度和麻烦。因此特权人物必须带头讲究诚信,尊重法律。
如此看来,品质、友谊和利益关系确实密切,离散了三者的密切关系,就风化瓦解了社会凝聚力,人人就没有向心力,建设和谐社会就没有号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