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丹丹回忆与英达离婚内情:因为我有了外遇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10-31 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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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G: 宋丹丹 英达

1991年英达的父亲出现了第一次大吐血。当时血就像水笼头里的水一样从嘴里喷出来,我被那情景吓得一声声尖叫。这样的事情自1994年至1996年又发生过多次。时间长了,我也习惯了,每每遇到这个局面我都会表现出异常的镇静。我会以最快的速度把他送进医院,然后开始漫长的守候。病房允许支床的时候我就支张行军床,不能支床了我就蜷在沙发上,一住几个月。

“你去忙吧,”我对英达说,“我一个人行。”

老人得的是酒精性肝硬变,吐血前他每天晚上手里都会拿着一杯加了冰块的威士忌,吐血后他连酒酿都不敢吃了。他病得太久了,我已经完全成了“特护”。我借来医书研究肝硬变的病理,我知道如果他发生什么情况该如何抢救,输什么药。我每天用医院的微波炉给他做两顿饭,他需要吃很软很软的食物,正常人吃的米粒可能把他的食管划破。我还负责为他洗脚、擦身、剪指甲……

他住在协和医院。过去“协和”的大部分医护人员都住在医院里,长时间不见阳光,几乎个个脸色苍白,他们自称“协和脸”。有一天,一个护士对我说:“宋丹丹,你也有一张‘协和脸’了。”

我曾经因48小时没睡晕倒过,我曾经一连10天吃方便面。

没有人问我:“你的吃饭问题怎么解决?”也没有人问我:“你是否需要回去洗个澡?”

我几乎48小时没合眼的那一次,第三天我出去给老人买饮料。当我提着两大兜饮料走进病房,迎面撞见英达的表弟英宁和他的妻子,我眼前一下子黑了,晕倒在床上。醒来后我大哭,说我需要帮忙,需要有人换班,我要睡觉!

英达不是不帮我,首先他特别忙。他不是在给上一部片子做后期,就是在准备下一个戏。并且多年来“丹丹什么都行”“丹丹不需要也不喜欢别人帮助”的概念在他心里已根深蒂固。

记得一次老人连续几天高烧、说胡话、出现幻觉,吓得我很久没敢好好休息。终于熬到有一天的后半夜,我躺在用3把椅子搭成的“床”上睡着了。凌晨3点半,我的呼机“嘀”声大作。起身打开一看:

感谢你使我没有后顾之忧,我永远都会爱你。

英达

这就是他,在你需要感情的时候,他随时散发出让你土崩瓦解的温暖。

不知道我们的爱情是哪一天悄悄溜走的。那些年我只知道忙于家里家外的活儿。没有一个妻子会像我一样给丈夫更为广泛的自由。我忘了撒娇,忘了受保护,忘了得到应有的温存和体贴。我只是忙着给予,忙着告诉我的亲人们:“没关系,天下太平,再大的困难我一个人就能扛住。”

诚实地说,那些年我累苦了,到极限了,要崩溃了。离婚之后英达还对我说过:“你应该给我点儿预感,让我明白你已经支持不住了。”

我像溺水者急于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地急于得到照顾,急于有一个成熟的男人对我说:“你要多休息。”

“你不能吃太多。”

“你该穿厚些。”我忽略了一个生活中重要的原则:给予比接受更为幸福。我总是忙着给予,忙着让自己幸福。我不会也不太懂得接受,我忽略让他人给予,也就是忽略他人得到幸福的权利。

是陈词滥调,也是绝对真理:婚姻需要经营,需要两个人不断地付出。错就错在,我以为,10年的时间能包容一切尚未说开的话,能化解一切来不及疏导的郁结。我还以为10年情缘堪比血缘,不必再修正自己的弱点,反正他已习惯,并且我那些“汗马功劳”足以抵消我做错的一切了。

好像是3年前,我从报纸上看到李宗盛和林忆莲分手的消息,难过莫名,有种为他们流泪的冲动。我对一个朋友说:“他们曾经那么相爱,那么多动人的歌都是李宗盛为林忆莲写的,连他们也分手了,爱情这东西真没意思。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我的朋友迟疑了一下,告诉我:“丹丹,当年你和英达离婚,我们就是这种感觉。”

我愣住了。如果不是我自己为了一对陌生人深感惋惜,我绝不相信我的婚姻破裂竟会影响到、甚至动摇了其他人心中的什么。

是的,那个冬天,所有的朋友听说了这消息都表现出极大的震惊,所有的人都在问为什么。

必须诚实地说,离婚是我提出来的。那时候我偶然地认识了一个人,迅速堕入“情网”。10年来我有了第一次“婚外遇”。没几天我就打电话给英达:“我有外遇了,咱们离婚吧。”

“行。”他说。没有犹豫,也没有挽留。

我们是1997年1月2日离的婚。那天早晨我们约在剧院门口见面。

之前他对我说:“丹丹,我们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是模范夫妻,所以分手时也要和和气气、高高兴兴的,这对我们彼此都好。”我说“好吧”。

对他的话,我一直由衷地信服。所以那天我们挽着胳膊一同走进了人事处。管人事的同志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你们俩——要离婚?!”

“是啊。”我一脸笑容,生怕别人以为我很痛苦,或者为我们惋惜。

要想离婚我们必须带着结婚证。像往常一样,英达把它落在车上了,当然要由我跑到楼下去取。

我们先去东城区街道办事处,因为结婚登记是在那儿办理的。去了以后才得知离婚在中山公园里面办。随即我们把车停在了公园门口。

那天特别冷,地上是厚厚的结了冰的积雪,公园里静极了。英达总怕我滑倒,紧紧地搂着我。我们彼此间掏出了最心底的话,好像不是要去离婚,而是在约会。

“英达,我有两个请求。”我说。

“你说吧。”

“第一,孩子跟你一起生活,但我希望随时可以去看他。”

“当然,你是他的妈妈。”

“第二,爸爸(英若诚)的病越来越重了,假如有一天老人去世,你要告诉我。”

“我一定会告诉你,他是你的亲人。”

当他非常肯定地给予我以上答复的时候,我感到很踏实,似乎除了这两样,再也没有什么好牵挂的。

当然离婚不是在中山公园,最后我们到了户口所在地丰台区街道办事处。那天不办离婚,可我们是“名人”,为我们破了例。

晚上我们拿着离婚证分手了,10年的姻缘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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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央视网友   /   2008-11-09 13:45:17
喜欢宋丹丹。恨英达。英达狡猾。
引用央视网友   /   2008-11-05 22:19:19
难啊
引用央视网友   /   2008-11-03 20:23:47
名人也是有血有肉的人,要理解名人的难处。
引用央视网友   /   2008-11-02 14:29:41
明星们也有难处
引用央视网友   /   2008-11-02 09:56:47
应是英达有外遇了.丹丹这明显是为了给英达在面子这么写的嘛.
引用央视网友   /   2008-11-02 05:09:42
我听到的是英达先有外遇的,
引用央视网友   /   2008-11-02 01:17:01
那是不想要
引用央视网友   /   2008-11-01 23:50:25
也不知道这些明星怎么想的。我们不能隔三天不吵架还不提离婚。凑合着过吧。再换一个不一定如原配。
引用央视网友   /   2008-11-01 20:51:25
引用央视网友   /   2008-11-01 14: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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