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30年【3】爱美是流氓,跳舞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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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11-10 11: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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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爱美是流氓,跳舞是犯罪!
真人真事,并非杜撰
贝贝【化名】因爱美追新潮、跳舞被处两年“劳教”
时代的变化,令人不可思议。今天的女性时装新潮,将袒胸露背视为美的象征,把丰满的乳房当成骄傲的资本,穿着领口极低的上衣,有意识露出半个高坡和一道诱人的深沟,若隐若现地吸引着男性的目光。更有甚者穿低腰裤,朝下一蹲露出半个屁股……

我的“婚纱”照
爱美也好,赶时髦也罢,在思想开放的今天,没人觉得大惊小怪。即使遇见“暴露狂”也不会指三道四。若将时光退到二十年前,那就会被视为“另类”,大逆不道!
贝贝遭遇就是典型案例!
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学联等多家单位联合向社会发出“五讲四美”的倡议,号召大家努力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五讲为: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为: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同时开展全国性的“拉网”运动,整治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对打架斗殴、流氓犯罪分子重拳打击。按说这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下面执行起来往往会出现斗争扩大化,打击面太广。
多年来,一向把爱美视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中国人,思想仍然停留在“毛泽东时代”。对男孩蓄长发、穿花衣,女孩子烫发、化妆、穿喇叭裤、高跟鞋还是无法接受,视为奇装异服,不管是民众还是官方,一百个看不惯。当时社会上流行社会上就流行着这样一个顺口溜:
如今世道大变样,
男孩子长发披肩上,
喇叭裤 花衣裳,
小伙子变成大姑娘。
女孩子更会翻花样,
高跟鞋走起路乱摇晃,
纯粹一帮小流氓!
从“文革”压抑中走出来的年轻人需要释放、需要理解、需要自由;他们追求新的生活方式,追求多彩的人生,并具有挑战精神。当社会上还没有人想到烫发和敢于烫发时,贝贝已经烫发了。在当地,她算得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她的衣着也十分新潮,上穿领口很低的紧身衣,下穿喇叭裤,戴戒指、挂耳环(据说是铝制品)。十八岁的她长得亭亭玉立,如花似玉,丰腴的胸脯,浑圆的臀部,经过衣着装点更加性感,更有风韵,光彩照人!走在街上她的“回头率”可算是超级的。别人给她送个雅号“时髦女郎”。
贝贝并不是坏女孩。生活中的她善良、孝顺、懂事、乐于助人,是那种人见人爱的女孩子。惟一让人瞧不上眼的就是她的爱好:追新潮、赶时髦,喜欢和年轻人在一起跳舞。他们不敢明目张胆地在公共场合跳,多是深更半夜躲在家里偷着跳。这种现象如果放在今天不足为奇,可在那个年代却被视为大逆不道、地下黑舞场、流氓聚会,无一例外地被“请”进派出所。逮住穿喇叭裤的,强行用剪刀将裤脚绞碎,捉到男孩留长发就把他剃成光头。贝贝也被关过、罚过,放出来仍然“恶习”不改,照样偷着跳舞。后来被淮南市田家庵公安分局以流氓罪处于两年“劳教”!
罪名为: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聚众跳舞、地下黑舞场、流氓聚会——扰乱社会治安罪!
半年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她被无罪释放!
【贝贝化名,真人真事,绝非杜撰】

现在无所谓当年是“流氓”

正统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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