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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企业集团管理体制更好的选择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9-07 07: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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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G: 企业 公司 学术 改革 机场 研究

企业集团管理体制是指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与各成员企业之间的一种组合方式或联结方式,是建立在一定财产关系基础上的一种企业制度安排。从现实来看,企业集团管理体制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事业部制,即以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存在,这种体制在传统的大型国有企业里比较多见;第二种是母子公司制,即以总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存在,这是大多数现代公司普遍采用的一种管理体制。从属地化后组建的机场企业集团来看,大多数采用了事业部制,即集团总公司与各机场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那么,事业部制和母子公司制这两种体制哪一种更适合机场企业集团的实际,更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更适应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呢?针对这些问题,本文试从法理、效率和发展三个角度对这两种体制进行比较和分析,同时考察集团总公司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定位,从而对机场企业集团的管理体制进行一些探讨。

一、对事业部制和母子公司制的比较与分析

机场企业集团应当选择哪一种管理体制?是事业部制、还是母子公司制?这里有必要对这两种体制进行比较和分析。

首先,从法理角度来看。我国《公司法》和《民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法人财产权,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法人财产权,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这一法律原则,在事业部制里,各分公司的人财物都由总公司来控制,各分公司实际上类似于集团公司里的各个“大车间”,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是一种上下级关系,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约束是一种行政约束,各分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分工与协作的关系,总公司往往直接参与生产经营,分公司没有经营自主权,总公司与分公司在权责利上是不对称的。而在母子公司制度里,总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是一种纯粹的产权关系,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约束是一种产权约束,各子公司在资产和经营上是完全独立的,彼此之间不存在分工与协作的关系,总公司不直接参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子公司拥有经营自主权,总公司和子公司在权责利上是对称统一的。由此可见,事业部制和母子公司制这两种体制所适用的企业集团的类型是不同的,前者适用于有那些存在着分工与协作关系的、类似于各个“大车间”的、没有经营自主权的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而后者适用于由那些不存在着分工与协作关系的、在资产和经营上完全独立的、拥有经营自主权的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在机场企业集团里,集团总公司实际上不直接参与各机场企业的生产经营,各机场企业在资产和经营上也是完全独立的,机场与机场之间不存在分工与协作的关系,而且各机场应当拥有完整的经营自主权。因此,从法理角度来看,机场企业集团管理体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制度。

其次,从效率角度来看。一个现代公司要保证其较高的运作效率,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要有完善的公司章程,二要有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公司的第一道约束。一个完善的公司章程能够反映出各个利益主体在企业中的地位、权力、责任和利益,并将其契约化,形成契约规则,这样就保证了企业的运作效率。但在事业部制里,机场企业作为分公司是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的,虽然总公司有公司章程,但实际上总公司的公司章程对机场企业内部的约束是一种软约束,因而其运作效率不高;而在母子公司制里,子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各个利益主体在公司中的地位、权力、责任和利益都已事先被公司章程所界定,公司只要照章办事就行了,因而其运作效率就有了保证。另外,要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还必须建立起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就是形成一套权责利对称统一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但在事业部制里,分公司与总公司在权责利上是不对称的,要建立起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客观上就遇到了体制性障碍;而在母子公司制里,子公司与总公司在权责利上是对称统一的,有利于建立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第三,从发展角度来看。健全母子公司制是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和现代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对机场企业集团管理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现代企业集团管理体制的一种变革趋势。因为,随着经济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和现代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机场企业必然要朝着投资主体多元化方向发展,必然要进入产权市场交易,而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或进入产权市场交易,首先企业必须获得独立的市场主体资格。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在实行事业部制的机场企业集团里,机场企业作为分公司是不具备独立的市场主体资格的,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法人财产权。因此,从发展角度来看,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和现代产权制度的内在要求,机场企业集团管理体制必然要由事业部制转向母子公司制。

二、机场企业集团总公司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定位

要进一步明确机场企业集团管理体制为什么要选择母子公司制,还必须对集团总公司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定位进行考察。

从角色定位来看。集团总公司实际上同时扮演着两种角色。首先,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集团总公司是企业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其次,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国资委授权,集团总公司可以作为所有者代表,对权属企业(即各机场企业)行使所有者权利(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也就是说,集团总公司同时具有两种身份:第一种身份是企业法人,第二种身份是所有者代表。这样就解决了两个问题:第一种身份解决“政企不分”问题,实现“政企分开”;第二种身份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落实“出资人到位”。这也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那么,按照集团总公司的第二种身份(即所有者代表身份),各机场企业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享有法人财产权,并对总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因为,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首先必须在所有权层次上实现两权分离,即最终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分离;只有机场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才能真正落实其经营自主权。因此,从集团总公司的角色定位来看,机场企业集团管理体制应当着眼于建立和健全母子公司制。

另外,从职责定位来看。集团总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其责任是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它并不是直接行使企业法人权利来承担其责任,而是通过行使所有者权利来承担企业法人责任,即通过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来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也就是说,它的职责定位是逆向的,即以第二种身份权利来承担第一种身份责任。明确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于理顺集团总公司与各机场企业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十分关键。由于新组建的机场企业集团大多数是国有独资公司,机场企业又是其全资企业,因此,按照《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集团总公司的权责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享有机场企业的国有资产收益;二是决定机场企业的经营方针及设立、合并、分立和解散,审批机场企业的重大投资、产权转让、举债、抵押和担保事项;三是下达机场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对亏损机场下达减亏指标),并对其经营状况进行监督考核;四是任命机场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五是执行国有资产收益使用、调度和管理方案,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收益进行调整和投入,并按规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六是以出资额为限对机场企业承担有限责任,维护机场企业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由此可见,为适应集团总公司的职责定位,理顺总公司与各机场企业之间的权责利关系,机场企业集团管理体制也必须立足于建立和健全母子公司制。 

三、机场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制的条件、资格和方式

无论是从法理、效率和发展的角度来看,还是从集团总公司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定位来看,选择母子公司制无疑是机场企业集团管理体制的一种必然趋势。但是,由于机场是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新组建的机场企业集团大多数是国有独资公司,机场企业是其全资企业,因此,机场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第一,不得兼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集团总公司与各机场企业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纯粹的产权关系;第二,产权界定清楚,包括各机场企业的国有资产数额、分布、结构等,并已进行资产评估;第三,各种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公司章程、治理结构以及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财务、投资、收益管理制度等;第四,经营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第五,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经营的资格。

虽然具备以上条件和资格的机场企业集团可以建立母子公司制,但是,要真正有效地协调好母子公司的关系,做到既能使企业充满活力,又不至于使企业失去控制,这就必须研究和探讨建立母子公司制的方式。由于在母子公司制里,总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是一种纯粹的产权关系,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约束是一种产权约束,因此,建立母子公司制必须以产权为纽带,采取由总公司向子公司委派产权代表的方式,通过对产权代表的激励和约束来实现对子公司的激励和约束,这也是解决所有者缺位或落实出资人到位的一个重要措施。总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产权代表,可以根据子公司的性质(全资、控股或参股)而界定为三种职务,即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由于机场企业是集团总公司的全资企业,因此总公司委派到机场企业的产权代表一般是担任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担任总经理)。这样,产权代表就同时具有了两种身份:一方面作为总公司委派的产权代表,它要维护总公司的利益,对总公司负责;另一方面作为机场企业的法人代表,它要维护企业法人的利益,对企业法人负责。由此可见,在以委派产权代表的方式建立起的母子公司制里,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实际上主要是对产权代表的管理,即通过完善产权代表制度,建立健全产权代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产权代表的地位、权力、责任和利益,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从而保证母子公司的协调运转。因此,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机场企业集团采取由集团总公司向机场企业委派产权代表的方式是其建立母子公司制的一种有效方式,既可以使企业充满活力,又不至于使企业失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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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 引用shenshanzhulin   /   2008-09-07 10: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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