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贝宁年度法治日记》(播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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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时间已经进入到了12月3号了。我觉得自己的心情,反而是一天比一天放松了。其实照理说,12月4号当天,十个小时的大接力,包括晚上的年度法治人物的颁奖,应该是任务最重的一天。但是,临近这一天,我反而觉得,一路走过来,伴随着2007年这么多的法治细节,其实自己的心情已经完全融入到了这样一种梳理和记忆的节奏当中。
今天录制的节目——《法律服务2007年度报告》,是我和另外两位搭档——张绍刚、劳春燕同在一个舞台上,主要是他们两位在主导整个节目的流程,我只仅是这个时段里面的一个小环节。不过我也非常高兴,我原本以为自己在12月4日当天参与的是开篇的《2007中国法治封面》和最后晚上的《法治的力量——年度法治人物揭晓晚会》,没想到,在这个一个梳理环节当中,自己还能有发言的机会。
但是我的这次发言并不是以主持人的身份。可能很多观众知道,从好几年前开始,我就一直担任着司法部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形象大使,而且一直在为法律援助这样一项制度进行着不懈的宣传。当然,法律援助是一项社会的公益事业,它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但是,社会的支撑在这当中同样重要。我们的法律援助基金会正是如此。它所募集到的所有基金都将运用到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当中。而且,法律援助基金会现在已经开始有了专项基金,比如预防青少年犯罪,给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的专项基金。
今天在节目录制的现场,我就是以法律援助基金会形象大使的身份和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一起来为给农民工提供的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揭幕。这个特殊的基金是我们在节目现场录制过程当中,募集到的非常珍贵的一笔资金。来自一家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捐出了200万。200万元听上去不是一个让人特别震惊的数目,但是你可以想一想,这200万元运用到替农民工兄弟打官司的法律援助当中,可以解决多少案子?而这些因为这笔基金而获得援助的农民工,他们在拿到工资之后,权益获得保障之后,工伤获得赔付之后,他们的生活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他们的命运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走向?这么一联想起来,你可以感受得到这种社会的力量渗透到生活细节当中所爆发出的能量。
今天在台上,我也说了,希望自己这个法律援助形象大使能够一直担任下去,而且我也以法律援助形象大使的身份宣誓,会好好地监督这项基金的使用,一定让它用在刀刃上,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今天在台上,我还说了,照理说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不要做广告,但是我今天要在这儿做一个大广告,这个广告是关于我们的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一种理念,那就是人人加入到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的事业中来,让这个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公平。
好了,这就是我今天的法治日记。明天,12月4号法制宣传日再见。
(12月4日中午11点55分至晚间10点,社会与法频道将推出10小时特别编排,内容包括:特别板块《大法官开庭》、新闻板块《2007中国法治封面》、大型谈话节目板块《法律服务2007年度报告》、访谈板块《2007民生法治大盘点》、晚会板块《法治的力量——200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揭晓晚会》。详情请登陆央视国际官方网站:
http://law.cctv.com/special/C19767/01/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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