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贝宁年度法治日记》(央视播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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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今天是11月29日了,离12月4日是越来越近了。这也意味着我们的接力已经跑过了好几站,剩下的每一站怎么去完成好它,这可能是压在我们节目组肩上的一副重担。我们在想办法让节目做出新意,同时也做出我们的一贯坚持的服务感。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教授(中)和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右)做客演播室
今天我们在接力站访谈的话题是关于农民工维权的这样一个话题。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我记得从好几年前我们的“12·4”特别节目,当时还只有年度法治人物颁奖这一项内容。我们有一年的年度法治人物走进了一个特殊的群体——500个农民工兄弟。他们因为讨薪,坚持不懈地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成为了那一年,也就是2003年的年度法治人物。
今天我们再一次和这个群体联系到了一起,而我们谈的话题也发生了变化,因为情况不一样了。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就要实施了。《劳动合同法》里没有农民工、城市工这样的概念区别。这部法律实施之后,对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劳动者来讲,会有什么样的保护呢?今天我们请来的两位嘉宾都是这方面的专家,一位是大家很熟悉的郑功成教授,他是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副院长,同时也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教授的发型非常有意思,一头标致的长发。每次看到这个长发,您就知道是郑功成教授出现了。另外一个也是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的副所长。两位嘉宾对于这个新法即将实施之后会产生的变化做了详尽的描述,而且让人感觉到这个法律实施前后一些微妙的变化。
回放:郑功成教授的“标致发型”
你比如,对于劳动者和劳动单位来说,签不签劳动合同过去在某些情况下都觉得无所谓。你问劳动者,你不签劳动合同你在这儿打工踏实吗,他可能会觉得那我反而更好,无拘无束。你问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会说我不跟他签劳动合同,我就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这些东西,所以对我来讲他不愿意签,我也不愿意签,两厢情原。但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情况可就不一样了。如果你再不签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讲也许变成了一件好事,因为一旦这件事举报出去,有关部门要查处起来,你单位要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可就不是你们商量好的工资,而是惩罚性的工资,可能会翻倍。对用人单位来讲,你要是不签劳动合同,你面临的风险会比过去要大好几倍。所以法律的力量一下子有了一个倾斜。在签劳动合同这个问题上,更多的责任落在了用人单位身上。我觉得这是一个亮点。你要要求每一个劳动者在现阶段这样一种用人单位占强势的前提下,去强求对方签劳动合同,那可能他们会失去很多劳动机会。劳动单位会说,你爱干不干,你不干你不签走人,多的是人不愿意签合同在我这儿干活,但是以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这个情况绝对会发生变化。
除此以外,两位嘉宾还在现场给出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我相信看完这期节目之后,所有的劳动者都会学到不少招,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当然用人单位看完这期节目之后,能够让你的劳动关系变得更加稳定,风险变得更小。实际上,劳动合同法也是在某种程度上保护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
在这儿还想说一点感受,我记得今年两会期间采访过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河南是一个农民工大省,徐书记每年春节的时候,都会到北京专门看望在北京打工的河南籍的农民工兄弟,当时他说了三个珍爱,一个是珍爱生命,一定要避免工作中的危险出现,一个是珍爱岗位,第三个是珍爱权利。我想,劳动者是这个社会最宝贵的财富。这三个珍爱,绝不仅仅是农民工自己应该去珍爱的事情,应该是全社会共同来珍爱每一个劳动者的生命、岗位和他们的权利。这就是今天在这个演播室我在录节目的过程中忽然想到的。
回放:“小撒探会”约访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
明天我们将继续我们的接力棒,但是明天这一棒会传到哪?明天又会是什么样的内容,明天晚上的法治日记再跟大家披露。今天的日记写到这儿,再见。
(CCTV12“法律服务你——12.4普法大接力”特别节目从11月26日至12月3日每晚19点55分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12月4日当天将推出全天特别编排。详情请登陆央视国际官方网站:http://law.cctv.com/special/C19767/01/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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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已经连续操作三年的中央电视台两会报道品牌栏目《小撒探会》即将再次启动。期待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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